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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提供云服务必须持证上岗 | 有孚网络更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2017-08-07

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下称《目录》)中,除了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进行定义,还新增“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的描述,明确该业务属于IDC业务的一种具体业务形态,是指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张建华看来,IaaS服务属于传统IDC业务范畴,基本上更多是拿传统的IDC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许可,而由于PaaS服务并非传统的IDC业务,所以经营PaaS服务的云服务商需要拿到含有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的IDC牌照。对于SaaS服务,目前尚无权威的定义,因此对SaaS这种业务是否属于《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描述的电信业务,或者是属于其他类型,要按照具体业务形态来区分。

在云服务准入政策即资质要求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在我国从事相关的电信业务,包括增值类的电信业务,均需要有特许经营权,要获得相应的特许经营权。因此,云服务企业的经营者需要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形态应该是IDC业务形态。

通过一系列政策解读,云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问题得到了权威解答,云计算厂商提供云服务必须持“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资质“上岗”。

据了解,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全国IDC企业有1272家,但获得云许可资质的仅有12家,有孚网络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