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隐私声明

服务版本:V0.1 | 发布时间:2023-05-23

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有孚集团”或“我们”)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有孚集团隐私声明将向您说明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包括与我们建立业务关系、使用我们客户服务和满足您为业务需要开办网站备案的需求(以下简称“我们的服务”),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储存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管理、控制和保护这些个人信息的方式。

希望您仔细阅读并确保您已理解本隐私声明,并决定同意我们据此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确认下述事项:

第一条 适用范围

1.1  本隐私声明中的“信息”特指第二条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2  本隐私声明中出现以上未定义的相关名词含义,除由特殊说明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含义保持一致。

第二条 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只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我们才会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就我们所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以下,我们以加粗形式进行了特别标注,请您注意。

2.1  我们出于实现业务风险必要管理的目的,在与您所属公司建立业务关系时,在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

2.2  我们出于保证客户服务质量的目的,当您使用我们的客户服务,我们可能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系统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客服录音信息。

2.3  我们出于满足工信部针对在中国境内开办网站用户的备案要求的目的,当您需要进行相关备案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页)、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照片页)以及指定背景的网站负责人个人半身照片。

2.4  我们收集您的信息,将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会过度收集。

2.5  根据法律法规,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收集、使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而无需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第三条 如何对外提供、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主动向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提供、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在获取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后,我们会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而言,在获取您的单独同意后,为满足工信部针对在中国境内开办网站的用户的备案要求,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会向工信部和各省市通信局提供您的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页)、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照片页)、指定背景的网站负责人个人半身照片。

3.1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移,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受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声明的约束,履行相关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取得您的同意。当我们作为接收方时,我们会按照您原公司、组织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时,我们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2  我们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非事先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或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需,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3.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还可能因以下原因未经您同意而会对外提供、转移或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第四条 信息存储

4.1  有孚集团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将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上,且不向境外传输。

4.2  一般而言,我们保留您的信息的时间不会长于满足收集有关信息目的所必须的时间。在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会依法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4.3  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保留您的信息:

第五条 信息安全

5.1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将通过服务器多备份、密码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5.2  我们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并进行审计,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防止信息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

5.3  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信息安全事件。

5.4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按照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通过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

5.5  为更有效的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也希望您能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仅承担本隐私声明中直接导致您个人信息泄露的范围内责任,因此,请您妥善保管您的个人信息,避免您的个人信息泄露。

第六条 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6.1  您可以通过下述渠道查询、更正、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6.2  您可以通过电话400-720-0606或者邮件idc@yovole.com、service@yovole.com提交工单申请注销账户或撤销操作,以撤销您对我们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授权。

请您注意,我们所收集、处理的个人信息为实现业务目的所必需;如您撤回授权,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持续提供完整、可靠、安全的服务。

6.3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您可以通过电话400-720-0606或者邮件idc@yovole.com、service@yovole.com提交工单申请删除操作的方式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请您注意,删除权的行使并非绝对的,仅在上述法定情形下,您有权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此外,出于法定保存期限要求或技术上的限制,我们可能难以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6.4  我们如何响应您的请求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响应您的请求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您的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有权对上述个人信息请求的处理收取直接相关和必要的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第七条 变更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隐私声明的条款,该等修订构成本隐私声明的一部分。如可能造成您在本隐私声明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将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主页上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隐私声明的约束。

第八条 与我们联系

如您对本隐私声明有疑问、建议,请通过电话400-720-0606或者邮件idc@yovole.com、service@yovole.com与我们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